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六安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六安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三)负责建筑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负责民居工程地震烈度复核,抗震性能鉴定;负责活动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估。
(四)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跨区域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和社会联动工作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七)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