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建设
近年来,溧水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1年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自2010年起连续4年被省法院评为审判绩效(审判管理)先进集体,2012年被南京市政府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单位”,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
一、立足职能,打造权威型法院。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确保司法的公正权威。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密切注视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坚持从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强化打击职能,通过案件审理的导向作用,有效遏制了盗窃犯罪、醉酒驾驶犯罪及毒品犯罪蔓延的势头。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注重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加大巡回审理的工作力度,用真实的案例教育和影响当地群众,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妥善处理了各类行政争议,同时最大限度地协调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促进“官民”和谐。在执行工作中,通过采取分权集约执行、立审执各环节全院协调配合、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努力破解执行工作的难题,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二、深化公开,打造阳光型法院。全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方位公开,让审判权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运行。积极开展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结对联络活动,通过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并改进法院工作。扎实实施“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将依法可以公开的审判工作全面向群众公开,让群众亲身感知诉讼过程,了解法院职能和司法方式,见证法律在个案中的运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优化服务,打造服务型法院。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休息座椅、电子显示屏、电话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全面推行诉讼引导、诉讼调解、信访接待等“一站式”司法服务,让当事人时刻感受司法的温暖,沐浴司法的阳光。加大服务基层力度,增设巡回审判点,推动“庭所共建”、“庭村共建”工作,切实满足群众就近诉讼的需求。建立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制度,通过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及发放执行救助基金等方式,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四、提升能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坚持每周五“党组带头学、部门集中学、干警自主学”相结合的学习日制度,并积极参加全省法院“审判业务培训日”活动,切实提升广大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先后三次面向全国选调优秀青年法官12人,有效促进了法官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形成了人才队伍的良性发展。坚持定期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开展 “办案能手”、“息诉能手”、“服务之星”等争创评比活动,形成了加压奋进、比追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围。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