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2021年6月,中共辽源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部委员会被评为“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1年11月,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2月,辽源市公安局入选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2年5月,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2025年5月23日,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