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活动,安排区政府领导日常政务活动。
2.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的日常联系,综合协调、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
3.负责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协调、筹备工作。
4.负责区政府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承办上级机关转来的督查督办事项。
5.负责政务调研与政策研究工作;综合区政府各部门情况,起草全区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
6.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公文。承办省、市政府来文来电,承办区政府收发文件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7.承办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建议、提案的办理;负责人大、政协审议、视察政府工作的组织、办理工作。
8.收集、整理各类信息,编发政务信息。
9.受理、督办区长公开电话和网上区长信箱反映的问题。
10.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需有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1.负责来区的上级领导、外宾、区内客人的接待以及区有关重大活动的筹办工作。
12.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13.承办区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