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应急指挥科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区有关部门、街道和功能区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培育、引导、扶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应急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负责并指导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防汛抗旱和海洋灾害救援、地质灾害救援和防震减灾、物资保障和规划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基础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检查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指导建立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监督街道、部门等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组织并监督指导实施全区权限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应急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并指导调查评估、统计和危险化学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
1、组织协调本机关日常工作;2、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3、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档案、机要、保密、大事记撰写、保卫、信息、信访、政务督查、提案和议案办复、 对外联络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4、督查督办有关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局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5、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6、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7、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8、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