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人员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社会事务科
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负责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全区权限内地名管理工作。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全区权限内地名管理工作。
青岛市崂山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青岛市崂山区社会救助中心
负责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并配合实施;承担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青岛市崂山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负责由政府承担的特殊群体的养老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负责对全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实施养老服务;承担福利中心公建民营监督管理工作。
青岛市崂山区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科学划分社区,完善社区功能,推进社区服务,协助做好社区自治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社区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负责拟订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负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婚姻登记中心
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负责办理收养登记;负责补发婚姻登记证;负责提出撤销受胁迫的婚姻;负责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参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养老服务中心
负责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