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加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负责行政事务、文件收发、文秘、人事、财务、提案议案、档案管理、保密、统计、信息公开、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
备案审查科
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拟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承办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行政复议应诉科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落实有关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的法律、法规、政策。
公共法律服务科
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
党建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
兰山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金雀山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银雀山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柳青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白沙埠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枣园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义堂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半程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李官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汪沟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方城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经济开发区司法所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