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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科学技术局

局属单位

莱芜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于 1997年 5月,为市科技局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 6人,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两个科室。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为专利管理、专利执法及及统筹协调对外知识产权事宜。

(一)贯彻实施国家专利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

(二)研究制定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贸易;指导并管理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检索等服务机构的工作。

(三)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 依法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行政处理和调解发生在本市的各种专利纠纷。

(五)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

二、激励政策

设立了莱芜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先后制定出台了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 莱芜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励 办法》、《莱芜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鼓励中小学生“开展发明创造,积极申报专利”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指导激励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对发明人申报专利进行奖励和资金补助。

四、专利管理

先后创建省级知识产权园区和信息中心各 1家—泰钢知识产权园区和 山东省钢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莱钢) 培植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 14家。 2004 年和 2007年,市知识产权局被评为 山东省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先进单位

五、专利执法

2005 年市知识产权局获得了省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纠纷调处资格。 全局 6名同志全部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获得了市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其中 4名同志还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近年来共调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4起,查处假冒、冒充专利商品 20余项。

六、专利申请

截至 2007年底,全市累计申请专利 3540项,授权专利 2383项。 2007年全市申请专利 735项,同比增长 58·4%,增幅列全省第 5位,万人申请量 5·89项,列全省第 7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 116项,同比增长 427%,增幅列全省第 1位。2007年1-4月份,全市申请专利 316项,其中发明专利 51项,同比增幅均列全省首位,授权213项,同比增长 82%,增幅列全省第二位。

莱芜市地震局于 1997年 5月 19日,由莱芜市编制委员会(莱编[ 1997] 8号文件)公布设立,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 6人,由市科委管理。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莱政办发 [1997]64号),确定莱芜市地震局的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地震工作方针,建设、巩固、提高地震测报网点,搞好群测群防。汇集、分析观测资料,做好震情值班,及时组织震情会商,配合上级地震部门搞好地震监测预报,处理应急情况。

(二)做好地震知识、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震意识。注意震情动态的社会反映,平息地震谣传,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和上级地震部门搞好工程地震、地震对策工作。

(四)组织开展地震科研、震害预测和地震社会学研究。

(五)完成市政府和市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市地震局设 2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地震知识宣传,协助局领导对重要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

(二)业务科

合理布局宏微观监测点,进行地震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按有关规定上报、传递地震资料和震情信息;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及教育;开展工程地震、震害预测、震害评估、地震应急对策等工作,提高社会防震减灾功能;开展地震科学技术与地震社会学的应用研究,配合政府组织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地震异常的落实和处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地震局事业编制 6人。其中配备局长 1人,副局长 1人,科级领导职数 2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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