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协助局、科协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全市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政策;协调组织科技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信访、督办、保卫、保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政工人事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2)发展计划与对外合作科
研究提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先支持的关键技术,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市科技"三项费用"的配置使用和预、决算;研究提出科技投入、科研条件建设方面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创新基金申报、管理工作;协调市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编制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新产品试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技奖励基金申报、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3)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挂市高新技术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计划;负责全市以新材料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负责申报并组织实施工业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重大工程;组织协调"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负责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认定和高新技术生长点的培植。
(4)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挂市星火计划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科技促进农业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申报并组织实施农业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负责申报并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良种产业化开发计划;负责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农业良种产业化专项资金;参与管理农业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区,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与开发,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
(5)科技成果科(对外可使用市科技保密工作办公室名称)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研究拟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等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指南的制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技术出口的审查和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6)科普部
负责拟定全市科普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科普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城乡科普活动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负责科普专项经费的配置及预、决算;负责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和农技协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所属科普活动场所(阵地)的业务指导;负责科协系统的外事工作和统计工作。
(7)学会部(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科技社团的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所属学(协)会开展学术交流、咨询论证等活动;组织开展破除迷信 反对邪教的学术研讨和宣传活动;负责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优秀建议和反邪教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与表彰;普及科学思想、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维护科技人员和从事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理论与实践的会员及群众的合法[fs:page]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