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科技宣传、政务公开和国防科技动员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局机关财务、后勤保障、机关节能等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科技发展政策、科普工作规划;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发展计划科(条件财务科)。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各类基础研究及重点新产品计划;承担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负责科研条件建设和科技经费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组织科技专项预算的评估评审,并监督预算的执行。
(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重大专项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承办高新技术企业及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相关工作;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负责组织申报、指导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及市工业领域重点项目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组织评估和验收。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井冈山区科技扶贫办公室)。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农业科技特派团和科技下乡活动。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社发领域各类科技计划;促进生物医药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示范等工作,监督检查直属科研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井冈山区科技扶贫工作。
(五)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科技监督与金融科)。组织拟订全市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负责组织全市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协调重点科技成果评价、示范、推广。负责统筹开展对科技规划和政策落实、科技计划执行、项目和经费管理、人才计划实施、平台基地建设等监督检查。拟订科技评价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科研诚信工作。拟订科技金融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科技金融和创新基金等相关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金融专项融资工作。
(六)引进国外智力与科技人才科(科技合作科)。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优秀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科技人才等相关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校地合作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国内科技合作计划;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