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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民政局

内设机构

  民政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和综合业务室。综合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主任由张丽芳副局长兼任。综合业务室下设2个工作组,主任由董恺副局长兼任。

   (一)综合办公室

  1·机关办公工作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提出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建议。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市、区本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改革、政务、群团、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内部考核等相关工作。

  2·社会福利工作组。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儿童收养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三民对象的管理和补贴发放。负责本职责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社会救助工作组。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救助等工作。负责本职责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综合业务室

  1·社会事务工作组。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推进公墓项目建设。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拟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区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2·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组。拟定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活动管理办法。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负责本职责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拟定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培育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本职责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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