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柬埔寨中国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柬埔寨中国商会会员大会。在大会休会期间,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并对会员大会负责。
埔寨中国商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上人选为常务理事)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经理事会会议决定,可提前中止或延长任期。
柬埔寨中国商会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主持召开。理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常务理事会主持召开。
因企业注销、本人调动、本人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理事会成员空缺而需增补,理事会可向大会会员推荐,由大会会员通过,补选为理事会成员。
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理事会议,有关决议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商会会员或理事会成员如有违法行为或出现其它重大问题,经理事会讨论可罢免其会员资格或理事资格。
为促进商会更有效地开展日常工作,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商会将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有关工作办公室(或委员会)和行业分会,由理事会成员担任负责人,处理各项专门事务。商会会员可根据业务需要自愿加入。各办公室或分会形成的决议,报经商会理事会通过后予以执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