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会员
具备条件1、必须是在柬依法注册并从事合法经贸活动的中资企业,并自愿加入商会;“中资企业”是指经柬有关部门批准准许在柬从事经贸活动的来自中国内地的企业、机构或个人;欢迎来自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或个人资本所组成的企业或机构自愿加入。
具备条件
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基本义务
1、遵守商会章程,服从商会协调,执行商会的有关决议;
2、支持和配合商会工作,积极参加商会活动;
3、操守良好的经贸行为规范,维护中资企业在柬的整体形象;
4、按时缴纳会费。
基本权利
1、共同制定、修改商会的章程,审议商会的工作报告;
2、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拥有对商会工作的建议权、监督权;
4、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获得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