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重要文稿、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与考核、节能减排、会议组织、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协调管理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牵头卫生创强等综合性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干部考核任免、人事招聘调配、职称评聘、工资、人事档案和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培养、考察、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承担系统党务工作;制定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宣传教育;负责系统统战、群团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财经秩序;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承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医疗机构卫生事业经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编制、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编制各医疗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监督管理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设备到位等情况;负责局机关及所辖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关注大型医疗设备及耗材购置管理;负责全区医疗服务性收费项目的管理,组织并监督全区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财务、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人员计划、经费管理、基建等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
医政中医科(献血办、保健办)
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拟订医疗机构的质量和服务标准,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医技、护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医保政策的对接和落实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卫生行风管理责任。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协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研究制定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管理全区中医药(中西医)工作;负责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科教兴医,牵头重点学科建设、科技信息、科技成果与推广的管理工作,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对口支援、扶贫帮困、卫生下乡、无偿献血、临床用血安全、毒麻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救护、征兵体检等工作;负责干部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区医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层卫生和健康管理科(爱卫办)
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拟订医疗机构的质量和服务标准,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医技、护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医保政策的对接和落实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卫生行风管理责任。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协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研究制定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管理全区中医药(中西医)工作;负责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科教兴医,牵头重点学科建设、科技信息、科技成果与推广的管理工作,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对口支援、扶贫帮困、卫生下乡、无偿献血、临床用血安全、毒麻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救护、征兵体检等工作;负责干部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区医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系统内政策法规相关工作;负责履行卫生相关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研究制定全区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依法组织实施面向社会的传染病防治、职业、公共场所、放射、实验室生物安全、学校卫生及医疗机构等综合监督执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医疗采、供血进行监督执法;指导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用于预防传染病的疫苗等生物制品使用和管理;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的准入和校验工作;负责法制教育培训;负责政务服务网运行相关工作。
计生综合科
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政策法规工作,实施计划生育相关行政审批,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负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跨省(市、县)区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拟订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负责拟订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规划;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