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政策、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待遇保障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负责医保扶贫、大病救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等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市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定点评估准入退出、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拟定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招投标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组织推进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机关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三)医药价格信息统计科
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全市医药价格测算和谈判工作,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信息和统计有关政策文件及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四)基金监管科
贯彻执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我市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