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部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宜的督办落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督办、信息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党群、人事、工会、后勤服务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安排组织机关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旅游系统因公出境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规划发展科
负责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重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与开发;负责国家a级景区、星级农家园、旅游星级厕所的申报、评定、复核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特种旅游及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工作及旅游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争取及管理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市场开发科
负责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及旅游客源市场的开发、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负责制定全市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及旅游企业的旅游宣传和市场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对外交流和合作事宜;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咨询和旅游统计工作。行业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旅游行业法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和旅游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资格、等级标准考试考核及认证工作;负责旅游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复核和监管工作,依法负责辖区内旅行社、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