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局各科室业务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信访、档案、安全、保密、车辆管理、办公物品采购发放、保管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和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人员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定、工作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工作;负责涉及司法行政法律、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有关科室对有关立法草案、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修改并整理上报;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审查处理行政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负责本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执业证照的审查、报批、发放、变更和年检注册工作;负责九龙坡公证处及其负责人的年度执业考核;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审查、报批及名册编制;负责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申报、证书发放以及年度备案、变更登记。
(三)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负责本区律师、公证人员、司法鉴定人行政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和司法鉴定人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负责指导、配合重庆市律师协会九龙坡分会加强队伍建设。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
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审查、考试、年检、注册报批工作;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本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宣传科
负责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的宣传、交流工作;负责督促街镇、部门(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