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综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党务、纪检、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车辆调度、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对12345市民热线、信箱、信访的受理、交界、督办等度作;负责工单进行承接、呈批、派单;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聘、干部教育;负责执法装备的配置和更新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工作,编制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处罚罚款票据的监管;负责装备建设和规划、检查指导;负责制式服装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以及各类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配置、保养和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法治建设股。负责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制指导、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行风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督察工作;负责协调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办法的拟订和考核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公示;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等的法律审查、报备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回复;承担受理对执法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对行政执法中不当执法或不作为现象的调查和处理;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四)综合执法一队、二队。负责依法集中行使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权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重大案件的专案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录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案卷及相关电子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