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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公安局

其他事项

(一)静宁县交通警察大队,科级建制。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下设城关交警中队、八里交警中队、威戎交警中队和车管分所,均为副科级建制。各中队设中队长1名,车管分所设所长1名、指导员1名。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交通警察大队实行市交通警察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以市交通警察支队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

(二)指导平凉市森林公安局静宁县分局(静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工作。

(三)静宁县消防队(挂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大队牌子),隶属县公安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的灭火救援及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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