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双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代表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二)群体竞训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起草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全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类体育协会的工作。负责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抓好后备人才培养和青少年基地建设。负责运动员、裁判员等级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和区域比赛及体育交流活动。
(三)体育产业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编制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落实国家、市体育产业相关政策,培育体育服务业市场。负责做好国家、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相关工作。负责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体育场馆运营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