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民政局党组、市民政局全面工作。主管财务科、财务审核中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工作。
常务副局长、市双拥办主任:分管双拥办、救灾救济科工作。
负责双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减灾防灾宣传及减灾防灾项目建设工作。
第二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市社会福利院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做好孤残儿童养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接待和职工餐厅的管理工作。
第三副局长:分管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殡仪馆、市殡葬管理所、市龙景山公墓及项目办公室工作。
负责“双五”、“双十”、“双百”项目建设,农村敬老院建设、五保供养工作、村(居)委会自治、村务公开、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边界纠纷调处、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及项目办公室工作。
纪检组长:分管党务、纪检监察室工作。
负责全局系统党的建设、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及信访工作;负责局系统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和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