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机构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0〕14号文), 设立济南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负责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办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保密、督查、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办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涉侨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开展对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协会的工作。
(二)国内处
研究国内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检查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拟订侨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认定工作;协调指导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物资和款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侨务信访工作;联络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文化社团以及华文教育机构,开展友好交流工作;协调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资办学和慈善公益捐赠工作;协调华侨华人子女回我市求学的有关工作。
(三)国外和港澳工作处
研究国外、港澳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开展华侨华人经贸科技活动;开展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负责海外侨社团、侨领及经贸团组的接待工作;负责需请市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报批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四)经济科技处
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华侨华人来济开展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牵头开展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投资企业服务活动,促进侨资企业发展;负责维护华侨华人在济投资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信息来源:济南侨办)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