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焦作市商务局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焦作市商务局内设机构

焦作市商务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信访稳定综合协调工作。

(三)市场体系建设科。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四)商贸服务管理科。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五)市场运行调节科。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六)对外贸易科(焦作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国家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国家进出口管制等政策;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市与港澳台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品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引进工作;承担焦作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外商投资促进与管理科。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库;指导全市招商网络建设;组织重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审核法律规定的特定行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八)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协作规划;组织协调经济技术协作洽谈活动;指导商品展览展销市场建设;指导全市性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跨区域投资活动;指导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协调省外驻焦经贸机构的管理工作。

(九)规划与公平贸易科。编报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统计和国际经济合作及其信息发布;负责申报管理有关业务资金、专项资金、援外经费等工作;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分析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全市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规范文件草案;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通报和咨询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焦作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市场秩序科。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相关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焦作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办对下列事项的许可审批:1·设立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核;2·经贸业务临时出国(境)团组及驻境外企业(机构)常驻人员审核;3·限额下非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审批;4·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审核;5·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经营权审核;6·限额上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审核;7·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核;8·拍卖机构的设立审核。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