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实施“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全区反恐怖工作。
(三)组织实施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重特大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维护国家安全,负责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和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侦控和调查打击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区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
(八)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公共客运交通车辆、客运出租车的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区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看守、监管工作,承担有关人员的羁押、管教工作任务。
(十四)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五)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十六)组织、管理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抓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
(十八)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