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2018年9月13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9月27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机构实施方案》。其中,将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省民政厅老龄事业管理职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韩英伟被任命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另悉,海南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城镇从业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省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新组建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整合了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省民政厅老龄事业管理职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不再保留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