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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内设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健康与老龄科(综合科)

1·负责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行政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年鉴等工作;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协调开展卫生健康对口帮扶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综合治理和应急值守等工作。负责党委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相关党建工作,牵头开展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牵头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核,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的采购与管理。

2·负责全区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区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3·协调落实全区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和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和实施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二)医疗卫生与中医药管理科

1·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卫生健康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工作。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考 核与评估;实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指导协调、监督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指导区属医疗机构 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市药品耗材的采购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区属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平安医院”、行风建设。

3·负责全区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卫生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组织开展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病、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负责群体性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全区卫生应 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协调组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及区卫健系统防恐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 管理工作;负责妇幼卫生健康工作落实。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委干部保健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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