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职能处室
1.秘书处。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秘书、会议、来信来访、保密、通信等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了解和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对台工作情况;负责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承担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负责档案、报刊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及离退休干部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台胞捐赠等工作。
2.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对台工作系统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3.调研处。负责调查研究台湾岛内及两岸关系发展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指导并协调省和市县有关部门的对台调研工作。
4.宣传处。负责管理、协调全省对台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台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形势的宣传教育。
5.经济处。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台招商工作,统筹协调台商重大投资项目和对台大宗贸易及其他对台重要经贸活动;管理和协调我省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承担我省赴台经贸考察、与台湾科技合作的审核工作等;指导省内各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协调常住我省台商的管理工作。
6.交流处。负责管理和协调我省与台湾学术、教育、卫生、文化、影视、出版、宗教、体育、赴台旅游等交流事宜。
7.联络处。负责开展和协调我省对台有关政党和团体等联络工作。
8.海外工作处。组织、邀请及接洽海外台胞、台商来苏考察,为其投资发展提供前期服务;负责海外台胞、台商的招商引资工作;维护海外台胞、台商在我省的相关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台工作中的有关事务。
直属事业单位
1.江苏省台商服务中心。提供涉台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国台办、省台办交办的台商投诉,负责台商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开展台企经济状况调研,协助各地做好台胞子女入学、就医等服务工作;筹建台北经贸办事处。
省辖市台办
南京市委台办
苏州市委台办
无锡市委台办
常州市委台办
镇江市委台办
扬州市委台办
泰州市委台办
南通市委台办
盐城市委台办
淮安市委台办
宿迁市委台办
徐州市委台办
连云港市委台办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