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理事会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报江苏保监局核准。现任第五届会长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贾海茂同志,第五届副会长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缪平同志。秘书处
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8人,濮阳同志现任协会第四届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协会下设6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寿险委员会、财产险委员会、机动车险委员会、中介业务委员会、中介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委员会(简称“两险”委员会)。此外,协会还内设五个部门,分别是综合部、财产保险工作部、人寿保险工作部、保险中介工作部、培训部(电子化考试中心)。专业委员会
(一)财产险委员会
1、按照《保险法》、保险监管机关的规章和行业协会的章程、自律公约开展非车财产险的行业自律工作。
2、在各会员公司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有关自律的各种公约,如《江苏省非车财产险行业自律公约》等,并根据实践情况及时修订,使之日趋完善,同时督促各会员公司认真贯彻落实。
3、委员会对于违反各种自律公约的行为将严格依照自律公约予
以查处。
4、受财产险投诉案件,并予以审议,提出处理意见。研讨当前财产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同商定对策。
5、举办专题业务讲座,汲取省内外有益的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6、研讨防灾、防损方面的问题与措施。
(二)机动车辆保险委员会
1、按照《保险法》、保险监管机关的规章和行业协会的章程、自律公约开展车险的行业自律工作。
2、各会员公司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有关自律的各种公约,如《江苏省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等,并根据实践情况及时修订,使之日趋完善,同时督促各会员公司认真贯彻落实。
4、委员会对于违反各种自律公约的行为将严格依照自律公约予
以查处。
5、受理机动车辆保险投诉案件,并予以审议,提出处理意见。
6、研讨当前车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同商定对策。举办专题业务讲座,汲取省内外有益的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三)寿险委员会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讨论处理江苏寿险市场上的相关事务,以便于各寿险公司更好地开展沟通联系,共同做大做强江苏寿险业务。下设三个小组:寿险委员会理赔小组、寿险委员会核保小组、寿险委员会客服小组。
1、寿险委员会理赔小组
协调、处理公司对理赔作业的投诉;收集汇总某些重点客户的重大赔案理赔信息及涉及理赔的高额承保信息;协调理赔外部环境;安排理赔工作交流;协调会员公司间同类理赔案件的处理口径,统一理赔规定;协调处理多家投保的重大赔案等。
2、寿险委员会核保小组
收集汇总某些重点客户的信息及高额承保信息;协调保全外部环境;安排保全工作交流等。
3、寿险委员会客服小组
协调、处理客户和公司之间的纠纷;促进公司之间在客户服务工作方面的交流等。
定点医院管理委员会
主要负责与江苏省保险行业定点医院的沟通联系和管理,促进保险业与定点医院的交流与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四)中介业务委员会
1、贯彻执行《保险法》、保险监管机关颁行的规章制度和行业协会的章程、自律公约;草拟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该专业委员会范围内的行业自律文件草案;拟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督管理机关颁行的规章、
政策及行业自律公约和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规定,规范江苏省内保险中介业务市场竞争行为和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秩序,依照行业自律公约和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对会员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规范、检查、处理。
3、维护会员单位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向保险监督管理机关
和其它政府部门反映共同愿望与建议。
4、组织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同行业协会与团结,
开展与国内外保险业的友好交往与技术交流合作。
(五)中介委员会
由省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组成,旨在维护保险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水平、经济效益,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保险中介人才队伍,维护保险中介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