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史
1949年10月,江门和平解放。10月30日成立江会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局,驻中山公园南门右侧。并先后设立江门分局、会城分局,同时接管了各警察所和分驻所。1950年5月,江门与会城脱离隶属关系,会城分局改称新会县公安局,江门保留江会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局名称,内设5个股(人事、秘书、调查、治安、执行)、3个队(水警、消防、公安)和看守所。1951年1月江门市人民政府成立,江会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局改称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有民警100多人。1952年8月,公安局迁至紫泥路办公。1955年6月,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改称江门市公安局。
1950年1-4月,因警力不足,江门6个分驻所先后全部撤消。同年10月以后,又先后成立了北街、竹排头(后改东区)、西区、中区、河南等派出所。1953年11月,撤消东区、中区、西区派出所,改设堤东、太平、仓后、圩顶、羊桥、沙仔尾派出所。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先后增设了刑警队、户籍股、预审股、经保股、保卫股;人事股改称政治协理员办公室。1957年7月,经保股合并保卫股,户籍股合并治安股,河南派出所合并水上派出所,羊桥派出所合并沙仔尾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合并堤东派出所,增设防空股。
1958年12月,江门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合并,成立江门市政法公安部。至1959年7月,撤消江门市政法公安部,恢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机构。1967年3月,因文化大革命江门市公安局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8月,成立江门市革命委员会保卫组,行使公、检、法三家的职能。1973年1月,恢复江门市公安局。1974年12月,江门市公安局从紫泥路迁至胜利路。1976年9月,市公安局内设“股”改为“科”,机构设置分为政治处、8个科、3个队,看守所和各派出所不变。
改革开放以后,江门的政治、经济、文化迅猛发展。1983年6月,江门市升格为地级市,江门市公安局亦升格为处级局。下辖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和城区(后称江海区)、郊区(后称蓬江区)7个县、区公安局、分局(1983年9月,曾辖阳江、阳春两县公安局,至1988年1月,划归新成立的阳江市公安局)。警力从1983年的400多人,发展到现在2000多人。目前,江门市公安机关的警种也比较齐全,有户籍警、治安警、刑警、巡警、特警、交通警、消防警、边防警、武警等;此外,还有不隶属地方公安机关编制的森林警察、缉私警察和司法警察。2006年3月,江门市公安局迁至西环路新的办公大楼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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