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督查考核、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基建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报告、总结、汇报等的起草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和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档案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图书、群文、艺术和文博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互联网服务、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文物、体育、国内旅行社设立和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区级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负责组织对相关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市场和网吧经营场所等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负责办理文化、网络、文物、体育、旅游、行政诉讼案件;牵头负责法规、政策、业务调研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本系统涉及行政法规类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文化艺术科。拟订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艺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戏剧、美术等全区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性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艺术教育、艺术创作、艺术研究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指导、督查文化馆(站)关于文化服务及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并负责馆、站、中心等安全管理工作。
(四)文体产业科。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文化体育市场,指导、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产业引导资金的申报、监督与管理;指导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文化体育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协调本部门内经营单位的产业发展;负责文体产业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五)旅游行业管理科。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和保护;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进旅游大数据和智慧旅游发展;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品牌创建;负责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负责旅游产业引导资金的申报、监督与管理;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经营,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行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和行业培训工作;执行旅游行业其他监管要求。
(六)旅游市场促进科。研究拟订全区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情小镇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国内外市场宣传推广;指导、管理、协调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国内外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会展活动,组织开展国内外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指导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外联与市场推介工作;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旅游产业招商引资。
(七)体育管理科。研究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制定全区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管理、协调、监督全区体育竞赛工作;负责本区承办的省级、全国、国际比赛的申办、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监督社区和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协调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和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指导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负责群众体育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体育单项协会、社团的审核工作;负责群众体育科研管理;指导协调区群众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负责教练员的业务考核、岗位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区裁判员的综合管理、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审核和申报、运动员项目纪录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体育科技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基层体育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安全管理工作。
(八)文博管理科。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文物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承担各级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调查推荐、申报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和保护工作;审核和上报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抢救性考古发掘;督促、检查各类文物的安全工作;指导博物馆工作。
(九)财务审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
(十)安全监管科。指导、协调、督查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及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及行业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督查以及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责任,收集处理安全生产信息;牵头完成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