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指导;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负责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电化教育工作。
(二)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区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规划和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落实、督促检查;负责指导全区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
(三)负责处级干部队伍的管理,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市、区共同管理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及双重管理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四)负责后备干部的宏观管理,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负责研究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全区党组织及党员统计、党费管理工作。
(六)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
(七)负责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方针、政策,宏观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负责优秀专家的选拔、奖励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和宏观管理,督促落实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区处以上干部和区委系统干部的调配、交流、任免、考核、工资、奖惩、退休、干部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办理全区出国人员的政审。
(九)负责干部审查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负责针对区委管理的干部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十)承办区委及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管理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老干部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