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职能
秘书科
(一)主管本部机要、秘书、信访、文印、文书。
(二)负责本部会务组织、文电处理、文件审核及归档、督办检查和机关保密工作。
(三)负责本部的人事、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医疗、计划生育及本部退休人员管理、慰问工作。
(四)负责本部的财务、物资、房产、车辆、卫生管理和接待等工作。
调研科
(一)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
(二)调查了解市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
(三)承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
(四)协调、指导全市组织部门的调研信息工作,主办部刊《惠州组工通讯》。
(五)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本部信息、资料的收集、综合、上报和反馈工作。
组织科
(一)研究和指导农村党组织的建设。
(二)研究和提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农村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农村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四)承办我市出席全省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和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
(五)指导县(区)、乡镇召开党代表大会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六)检查督促县(区)党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企事业组织科
(一)研究和指导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区、学校党建工作,以及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包括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出国(境)管理等)。
(二)负责市管国企(资产运营公司、授权公司)领导人员党内职务的考察、任免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惠有关企业党组织设置、变更、换届选举和市直有关单位党内职务的任免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五)负责我市组织史的收集、编纂、上报和县(区)组织史的审定工作。
干部科
(一)负责考察各县(区)、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局级领导班子和县(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
(二)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协助办理省管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省委组织部备案等工作。
(四)综合协调党政群、事业单位干部宏观管理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及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工作。
(五)了解和指导县以上党政群、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建议。
(六)负责各县(区)、乡镇和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备案审查,承办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科以下干部的调动、交流及安置事宜。
干部培训科
(一)负责研究制订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
(二)协调、指导、检查县(区)和市直单位干部培训工作。
(三)负责省委党校及省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学员的选调工作,组织市管干部及后备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四)负责由党校系统举办的学历教育的审批工作。
干部信息科
(一)负责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全市组织系统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推广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二)负责计算机干部信息多媒体干部音像资料的收集、管理及报送工作。
(三)负责组织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
(四)负责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党内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五)负责干部统计及党内统计工作。
干部监督科
(一)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订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提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
(二)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者督促下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查核处理。
(四)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重点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
(六)负责“12380”举报信访件的受理工作。
(七)审理认定干部有关党龄党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
(八)负责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查事项;负责市直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人才工作科
(一)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人才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规划;对人才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督促全市人才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健全人才培养、吸引、管理和使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三)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包括优秀企业家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具体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优秀专家。
(四)负责市管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区)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管专家的推荐申报、协管工作。
(五)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人才开发的交流与合作。
(六)协助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人才的宣传,负责开展“惠州市创业人才奖”评选活动。
(七)协助做好省选派科技副县长到我市挂职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党联办综合科
(一)围绕市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并综合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搞好情况综合、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受理党代表的来信来访和提出的议案,收集党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做好综合报告工作。
(三)负责领导讲话、重要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和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及时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四)办好《党代表通讯》,发挥市委与党代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市党代表大会及年会的筹备工作。
党联办联络科
(一)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市党代表大会及年会的筹备工作。
(二)组织策划党代表巡视、视察、调研等活动,协同各代表团搞好对党代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
(三)负责联络员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了解掌握各代表团及党代表的工作和活动情况。
(四)负责与党代表的日常联系,建立党代表档案、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记录册、党代表意见建议卡、市委委员联系代表登记卡和市党代表联系党员登记卡以及党代表通联网络。
(五)负责代表、委员的增补与罢免等有关业务工作。
(六)负责搞好与外地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单位及研究部门的工作交流和联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