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印章、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与局发文件的核稿;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工会及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党建、纪检和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接待工作;组织、承办、协调重要会议和活动;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本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预算,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落实;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检查、督促全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后勤、财务、公务用车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容管理科
组织实施市容环境有关的政策、条例、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区市容市貌标准和管理规划;负责全区市容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及工程验收;参与全区市容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城市创建、示范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负责全区户外广告、牌匾及道路标识、街路横幅悬挂物及其他各类宣传物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三)环卫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政策、条例、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环卫事业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制定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全区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环卫建设管理项目和设备的招投标、全区小型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各单位环卫责任区的确定和监督;参与城市住宅小区综合环境改造方案论证和竣工验收;协调、指导城镇各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的处置和监管;参与全区环境卫生的指导、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环卫作业质量的检查、考核。
(四)停车管理科
负责牵头协调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政府公共停车场所(泊位)的设置、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管理系统应用和推广;负责经营性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参与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和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利用开发。
(五)市政园林科
组织实施城市排水、节水、燃气、照明、绿化有关的政策、条例、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排水、节水、燃气、照明、绿化行业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编制排水规划,指导和督促开发区、各镇(街道)建设和完善辖区内的公共排水设施;负责全区排水、绿化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技术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公共照明设施、排水设施和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以及区管道路人行道板的日常维护;负责区属污水处理厂收纳范围内排水户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建成区、集镇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计划用水、城市节水工作;负责全区商住项目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占压燃气管道、破坏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承办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区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局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有关城市管理法制宣传资料;负责组织城管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接受城市管理法律咨询;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市场化运作项目合同(协议)的审核;组织相关法制培训,负责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内容的学习、培训、考试计划,并作相应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配合、指导行政审批工作。
(七)综合执法督查科
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监督检查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负责对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进行督查;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挥、协调城市管理领域面对灾害性天气、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组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各类保障工作。
(八)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数字城管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检查工作;承担“数字城管”的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区级数字城管监督指挥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与升级;研究制订区级数字城管运行规范、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考评办法;指导开发区、各镇(街道)数字城管监督指挥工作;负责对所受理和巡查发现的城市部件、事件问题进行采集、审核、立案、派遣,并对下派责任单位问题整改、处置、结案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核查和评价;负责受理、转办、督办来自群众、各级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包括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和各级政府服务平台等)案件;监督管理投诉案件处理流程;负责回复群众投诉、领导批办、部门转办案件。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