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根据国家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规划、省政府和省残联要求,制定湖北省辅助器具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组织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的救助。
2、对市、县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3、引导辅助器具的研究与开发,进行辅助器具技术的应用研究与推广。
4、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辅具展示、评估适配、辅具选配、使用指导、适应性改造等服务,配合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质量监督。
5、根据本省的资源、条件和残疾人的需求,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辅助器具配置、无障碍环境改造、假肢与矫形器制作与装配、助听器验配、助视器验配以及辅助器具的维修等。
6、承担中残联和省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