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办文。负责公文批办、运转和管理工作,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教育年鉴、大事记、全局性重要文件及涉外文字材料起草工作,牵头制定全局性工作制度;
2·办会。承办全局性会议(全区教育工作会议、机关全体干部会议、校长工作会议等)的组织、安排、记录、纪要、督办等工作;
3·办事。负责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印信管理、接待服务、来电处理、局长信箱、保密工作、档案建设、考勤记录、信访接待、安全保卫、政务值守、日常后勤保障等工作;
4·中心工作。承担创文创卫、文明志愿实践活动、文明单位创建、共建共驻、“两案办理”、道德讲堂、驻村扶贫、市区人口聚集、拆迁等工作。协助党政目标考核。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教育系统市、区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
5·宣传舆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新闻报道、教育宣传、“黄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运维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教育舆情、政风行风热线,协助政务公开工作、对外交流联络与合作;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中共黄州区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工作要求,组织研究全区教育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统筹谋划和落实领导小组调查研究工作和督促检查,收集汇总研究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2·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秘书组的具体工作;
3·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议题,筹备组织会务,整理呈报会议文件、纪要等工作;
4·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
5·统筹指导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组织换届和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年报、党费收缴等管理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党员参与基层治理工作;
7·制定机关党的制度建设,督促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和典型推广工作;
8·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学习活动等工作;组织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
10·承办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安排、记录、纪要、督办工作;
11·牵头负责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民族宗教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学校搞好意识形态工作;
12·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股(加挂“离退休干部股”牌子)
1·按照区委和局党委要求做好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培养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报任免和考核任免干部;加强干部人事的调研工作,为局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负责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和老干部节假日慰问工作;指导局直属二级单位、学校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协助推进“区管校聘”改革,具体负责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和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聘任制;
3·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和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和辞聘、解聘等工作;
5·牵头区委党政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局机关科室考核、公务员年报、干部年报、人事年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全区教职工工资调配、工资年报、校长绩效考评、工人技术考试等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全区教育系统工资福利、津补贴、社会保险等政策待遇落实;
6·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教师晋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综合荣誉表彰奖励工作,牵头表彰奖励的清理工作;承担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协助区委政府做好换届的相关工作;
8·负责教授回乡、能人回乡、区校合作、创新创业和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9·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复退伍军人安置服务工作;
10·承担因私出境人员的审批和证件管理工作;
11·承担与人事相关的矛盾纠纷排查及上访接待工作;
12·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发展规划股(加挂“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管理全区社会发展及教育相关指标监测,普查与统计,以及教育信息统计与发布;
3·指导学校编制总体规划,制定教育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
4·指导学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受理学校临时应急类项目的立项申请,审核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指导项目单位按照政策法规完成实施流程,督促项目单位完善质量检测、安全监管和档案建设;配合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5·指导学校完成教学仪器、图书、食堂设施设备和教育信息化设备等装备的采购工作。落实教育部“数字化校园”相关项目的指导和建设工作;
6·负责教育事业年报、基建年报、高中阶段计划申报、各级各类学校代码申报及维护工作;
7·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股
1·依法依规加强政策对接,加强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2·牵头负责区教育系统争资立项工作,负责全区学校项目建设资金筹集、资金预算、中央和省级资金立项申报、资金拨付监督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配合其它股室查处行政性收费违规行为;
4·统计并监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组织开展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绩效评价调研及统计工作,开展中小学公用经费等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财政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负责区级教育专项“两费一金”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
6·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国有资产及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7·牵头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检查监督全区各类资助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8·协助防范金融风险(具体负责校园非法集资);
9·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基础教育股(加挂“区共青团教育工作委员会”牌子,简称“团委”)
1·承担全区基础教育教学综合管理事项,具体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改革及日常工作;
2·负责拟定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拟定基础教育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
3·指导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与课程改革,规划地方课程建设,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4·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教材征订工作,协助做好教辅选用和教材培训,指导幼儿园玩教具选用工作;
5·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思政教育、国家安全观、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科技教育、影视教育、禁毒教育、扫黄打非和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监管工作;
6·负责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录取注册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中毕业证的验印和发放工作;
7·指导实施素质教育,管理中小学各类考试和竞赛活动,负责课后托管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做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
8·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制定局团委工作计划和基层团队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对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好团员、少先队员的发展,组织、指导基层团队开展以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习惯养成等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对优秀队员、团员、团队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10·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股
1·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文件;
2·组织参加体育、艺术比赛和交流活动;
3·指导高中生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
4·牵头负责“双拥”、“红十字会”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视力检测、健康体检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和动态分析;
6·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卫生管理、卫生防疫(疫情防控)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7·负责组织全区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工作;
8·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师管理股(加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区语委办”)
1·承担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责任;负责全区教师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参与研究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协助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侧重于普通教职工);负责教师专业性表彰工作;
2·统筹规划、组织全区普通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中职学校(电大、理工)教师及校长(园长)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负责参加职评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宣传工作;
4·负责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湖北名师及黄冈名师、黄冈市骨干教师、黄州名师、黄州骨干教师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
5·指导协调全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协助开展教师违规补课日常治理。协助宗教工作和谢师宴、升学宴整治工作;
6·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
7·参与研究并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管理以及有关师资培训基地的建设;
8·负责有从教经历人员的矛盾摸排及信访接待工作;
9·负责省、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申报创建、评估、验收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和管理工作;
10·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学校安全法治股(加挂“黄州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简称“校车办”)
1·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强化防范措施,定期研判学校安全总体态势,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检查督办工作方案;
2·负责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工作,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指导学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具体负责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反恐、气象预警、消防安全、电器燃气安全、应急管理与服务、抢险救灾、校园侵害与欺凌、学生防溺水、上学放学交通安全、禁毒、防震、传销整治、非法校园贷治理等工作;负责对中小学生和幼儿防骗防拐卖、防火、防震逃生、反恐等应急演练;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3·督办指导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月下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销号,负责学校“三个100%”建设达标,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舍围墙、实验器材、校车的安全排查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负责全区学校反邪教工作。宣传和贯彻上级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等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工作;
5·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和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工作方针和政策,督促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线索报送工作;
6·负责教育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学校章程制度备案管理;
7·指导局相关股室按程序拟订全区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政府部门审查备案;
8·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单位建设、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依法行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机关干部执法考试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区教育系统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等工作;
9·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教职员工学法用法考试,督促全区学校做好教职员工有无犯罪记录的查询工作并报公安、检察部门备案,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0·协调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信访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11·牵头负责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决策审查上报工作;
12·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校车规划,运行方案,落实校车准入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管理长效机制,协调市公安交警部门、市交通部门、市教育局向市人民政府申报校车标牌许可批复、规范校车“一车一档”,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制定校车安全考核细则、校车安全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发放校车安全补贴等工作;
13·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审批股
1·统筹指导全区教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统筹教育“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
2·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证件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等全部审批职责;
3·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及以下民办教育机构、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设立、分立、撤销、合并及调整的审核、报批及审批工作,指导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协助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布局和发展规划;
4·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5·指导全区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具体承担本级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
6·牵头信息共享、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多证合一”、群众办事堵点报送和分办工作;
7·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协助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8·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校外培训管理股(加挂“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牌子,简称“区社管办”)
1·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协助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3·建立治理工作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机构;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培训机构开办规范,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
5·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协助禁止在职教职工开办或兼职校外培训机构;
6·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协助组织办学质量评估、验收考核工作;协调、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7·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经费进行监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有关财务审计工作;
8·负责对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工作;
9·负责落实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的优惠政策;
10·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管理、指导、调研、政策宣传工作;
11·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股
1·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
3·负责督学队伍管理、责任督学区建设;
4·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认定等督导、评估、检查;负责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5·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6·牵头市委对区委、市教育局对区教育局的年度工作考核;负责对全区学校进行年度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推荐先进单位、优秀校长等;
7·指导学校章程建设(一训三风);
8·负责对全区学校春秋季开学工作的检查;
9·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中共黄州区教育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简称“主责办”)
1·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区纪委第三纪工委和区教育局党委的双重领导下,监督检查局机关、直属二级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对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协助做好党纪政纪教育;
2·协助区委和区纪委在系统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拟定党风廉政建设月的工作方案并开展好各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形成经验总结材料;
3·协助区纪委第三纪工委调查处理系统内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负责受理本系统干部职工在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监督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升学宴和谢师宴整治、学校违规补课,协助相关科室处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和管理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等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5·参与招生、考试、收费、教师职称评定及评先评优、教师聘任、招聘及各类招投标及大宗物品、教材、图书采购等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区教育工会
1·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委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把牢工会工作政治方向;
2·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服务于中心工作,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履行工会职责,依法对全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帮助基层工会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活动;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教育工会发展会员、换届选举;
4·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办好职工之家,发挥工会组织监督、参政、维护等职能作用;
5·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协助财务股督促指导工会经费的规范管理与使用,做好职工的福利发放工作。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困难职工的纾困解困工作。指导落实好在职干部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病故、退休等看望、慰问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老人的节假日慰问;
6·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增强体质;
7·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妇委会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妇联组织的各项会议精神和制度,指导基层妇女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区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保证全区适龄女孩和儿童享受教育的权益;
2·认真做好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女教职工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女教职工综合素质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负责抓实抓好“巾帼建功”、“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的评比表彰活动,激励女教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女教职工“半边天”的作用;
4·贯彻女教职工的有关政策和条例,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积极办实事、做好事。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和女性体检工作,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做好生育服务、养育支持等宣传倡导工作。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工作, 在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学生,优先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女孩就学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对农村两女户、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照顾;
6·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落实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
7·开展中小学女童安全知识教育及高中学生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8·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关工委”(加挂“毕业生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毕办”)
1·负责局机关关工委秘书处日常工作。在教育系统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做好全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完成上级关工委布置的家庭教育工作任务;
2·加强全区留守学生的关爱工作,做好“少年宫”的管理工作;
3·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就业政策宣传,毕业生报到及档案收转、审核、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4·做好学校、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关爱工作,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全面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促进其健康成长;
5·完成省市区各级关工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简称“招考中心”)
1·承担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照国家、省、市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在上级招考机构的领导下负责研究制定本区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检查,并通过多渠道向考生和社会进行宣传;
2·负责黄州考区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中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协同考点做好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同公安、纪检、保密部门做好试卷的运送、 保管、保密工作;
3·负责指导黄州考区学校及其他人员(含一村一多、高职扩招等)做好考生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等工作;
4·负责全区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并协助有关单位和股室对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
5·负责指导标准化考点建设、运维工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6·及时在对外窗口或网络平台告知、提醒或公示需要公示的信息;
7·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简称“教科院”)
1·根据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
2·根据我区实际,提出执行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以及辅助学习资料的意见,为教育局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等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指导,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真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5·开展教学管理,组织对学校、学科教学的视导和质量监测与评估,科学运用检查评估和考试反馈的信息,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6·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评估检查(验收)、过程管理、结题鉴定、成果推广工作;
7·开展教师学科竞技活动,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学科、技能竞赛活动和全区教师技能比赛活动;
8·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简称“装备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信息化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图书馆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区内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信息技术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的应用工作;落实教育部“数字化校园”相关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制定全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对学校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配合有关方面协调解决教育信息化和实验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宣传、推广、交流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实现教育信息化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提供服务;
4·拟定全区中小学电教人员、理化生科体音美劳等功能室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培训工作;
5·组织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和教育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工作,制定教学仪器、图书和教育信息化设备配置的年度规划、购置计划,提供技术标准和参数,负责教学仪器、图书和教育信息化设备购置的验收工作;指导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并对全区教育信息化设备设施提供技术支持和常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师生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科研活动;
6·指导中小学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教学工作,组织并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相关课题研究、培训、比赛、评价及检查、论文撰写和交流等活动;
7·组织、实施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毕业考试;
8·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区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简称“后勤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黄州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学校后勤工作方案的制订和落实,不断改革创新和完善全区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后勤队伍业务知识、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学校后勤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2·负责指导学校后勤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放心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和“美丽校园”的创建活动。指导全区学校后勤保障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监管全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学校粮油等物资配送工作,努力提高学生食堂膳食服务水平,不断推进学校食堂“五员制”管理模式,大力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努力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
4·负责全区学生学平险、校(园)方责任险、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等学校风险化解、管理与协调工作。构建并完善全区学校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有序推进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不断提高全区教育系统化解风险的能力;
5·监督全区农村寄宿制学校蔬菜基地、劳动实践基地及其它综合实践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生课外实践、拓展训练等活动;
6·管理全区教育消费市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近视练习簿、学生统一着装等服务性项目的监管;
7·负责中小学垃圾分类和治理、地标优名品和农产品供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协助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和“雷霆行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8·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辅材料的征订预约工作;
9·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简称“资助中心”)
1·进一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国家助学政策,做好国家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全区学生资助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各校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区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工作;
4·受理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我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我区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配合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缴贷款;负责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银行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5·承担社会、企业和个人对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工作。切实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底数,加强资金管理、评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7·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简称“核算中心”)
1·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做好教育系统会计核算工作;
2·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培训;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费用报销,以及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
3·指导全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4·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编制预决算及各类会计报表;
5·定期检查、分析各学校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建议;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7·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育信息中心
1·负责全区教育信息收集、处理及网上发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校园网站的信息建设与管理;
2·负责对接相关网监部门,进行涉教网络舆情的监控;
3·负责局机关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4·负责教育新闻和大型活动的视像音采编制作、媒体资源档案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专题片的制作及管理;
5·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1·拟定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方案并报批;
2·负责根据全区各公办学校人员编制数和学校规模确定教师学科需求数,协助组织教师招考、调配和交流;
3·协管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辞聘、解聘工作;
4·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