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负责司法行政工作法制、调研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调研、文电、会务、信息、保密、人事、财务、老干部、档案管理和信访稳定等工作;承担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共法律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协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对全区经济困难群体和特定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承办或组织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区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负责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管理并指导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案件归档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费的发放工作;负责对本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对本地区群众进行法律援助的宣传;负责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联络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执业人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举报和投诉。
(三)法治建设科
主要职责:承担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普法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督办行政复议中行政赔偿事项;负责督查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处理或转送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负责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承办不服区政府行政行为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答复工作;负责区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施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开展区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考核工作;负责调研提出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指导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审查、确认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调研提出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考评办法及制度措施;负责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依据,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等工作;受理和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区政府、政府部门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和控告,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负责对区政府、政府部门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材料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备案和执法依据的备案工作;协调做好行政执法机关信息交流工作;负责行政赔偿有关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指导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负责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管理和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全区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