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对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区落实的统筹推动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提升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的执行效果。
2、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区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3、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