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强化花都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责,加强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资源统筹和管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将原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的商务、口岸管理职责划入区商务局。
(三)将原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的对口合作、对口协作、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等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四)将原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的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资源管理等职责划入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