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及奖励
1、08年被省文化厅批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文化厅给我馆配置68万元的共享工程设备,双鸭山地区集贤馆2008年在采编、借阅、检索等业务工作实现了自动化管理,双鸭山地区别的图书馆现在这项工作都没有完成;
2、08年9月份我县图书馆被省图书馆批准为“黑龙江省图书馆集贤分馆”(全省8家),省馆里每年将对每个”流动分馆”配送图书5000种册(12万元);
3、集贤县图书馆在我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2007—2008年度建设中,工作优异,成绩突出,被文化厅评为优秀单位(全省5个县级馆),本人评为优秀个人(县级馆共5人),并在全省信息共享工程工作表彰大会做经验交流报告(县级馆1人)。
4、2010年国家图书馆定全面实施“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首先向全国320个县级图书馆推送,黑龙江省有10家工作成绩优异的图书馆被推送,集贤县图书馆名列其中,国家图书馆分两批组织6·5tb的数字资源(价值30万元),免费为推送的县级馆服务。
5、根据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实施方案,乡镇村共享工程于2010年达到100%覆盖率。按照黑龙江省创建文明城市硬件建设指标要求,共享工程省中心相关配置标准,于2010年5月18日完成153个共享工程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的建设,达到了覆盖率100%,提前完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
6、 三年在有条件的村统一规划建设117个公益性的农家书屋,建有图书室乡镇文化站有集贤镇、兴安乡。每个书屋由国家统一配备价值2万余元2000多册的图书和音像制品,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
7、2010年集贤县图书馆由于在全省流动分馆建设中各项工作突出达到省馆工作要求,省馆奖励3万元左右文献资源。
8、2010年县委、县政府授予集贤县图书馆“文明诚信标兵”单位。
9、2011年县委、县政府授予集贤县图书馆“先进基层党支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