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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制定局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协调服务、文秘、会务、档案、统计、议案提案、保密、信访应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物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及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综合治理、反恐、维护稳定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工作;负责局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制定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管理局固定资产账目;负责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指导科。负责承办由市政府裁决和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区政府决定进行行政赔偿的案件;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

(五)行政执法监督科。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执法证件使用情况的督查管理工作。

(六)法治宣传科。制定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制定区调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司法助理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承担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及调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指导、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工作;制定律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工作;配合做好律师党建工作;负责协调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九)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河西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助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科。负责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 

(十一)法治建设工作科。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组织推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负责局行政应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及局党委交办的其他综合性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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