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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参展须知

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参展,参展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尊重知识产权,参展商只能展出以自身名义登记生产、并使用自身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授权代理、经销的产品。

参展商不得转让展位,一经发现,即撤销其参展资格。

展位安排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参展企业填妥“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于七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一次性汇入大会指定帐户,并将汇款低单传真到组委会,在确认参展商参展资质后,将发给展位确认书。

在大会开幕前,组委会秘书处对参展商住宿、交通、报到、布展、货物发运等系列事项会作详细安排,具体事项请参见组委会秘书处在会前二十天寄发出的《参展商手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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