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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历史沿革

1950年8月,根据察哈尔省政治协商委员会及察哈尔省政府的指示,在省文教厅领导下筹建张家口市技术学校。10月,在北京、张家口等地招收第一批四十余名学生。11月1日,开学典礼在堡子里省水利局院内举行。

1951年7月,在张家口技术学校基础上成立察哈尔工业学院,由省政府直接领导,省政府主席张苏兼任院长。9月5日,察哈尔工业学院正式开学。

1952年10月10日,更名为“察哈尔工业学校”。12月5日,因察哈尔省制撤销,学校由华北行政委员会接办。

1953年2月7日,经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学校更名为“华北工业学校”,华北行政委员会张苏副主席题写了校名。

1954年5月8日,学校改由中央建筑工程部领导,校名为“中央建筑工程部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6月1日,学校正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

1958年6月,学校下放到河北省,由省建筑工程局和张家口专员公署双重领导,校名定为“河北省张家口工学院”。

1959年3月,河北省高教会议决定,学校改由省建筑工程局领导,重新明确学校建筑类专业方向。8月,根据省人委决定,学校更名为“河北张家口市建筑工程专科学校”,新增设“建筑机械装配”专业。

1960年6月,经省批准,在学校操场南征购黑石坝菜园地16·3亩,兴建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新教学大楼,于7月开工。

1961年8月,学校进行重大调整,三年制中专全部停办,保留五年制专科,除一部分中专生调整到专科继续学习外,大部分中专生下放。

1962年6月1日,河北省大专院校调整,省决定撤消学校停办下马,留编40人,其余精简下放。期间将部分校舍借给军分区作为机关用房。

1964年7月12日,恢复“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供热供煤气及通风”两个专业。

1965年2月16日,学校正式更名为“河北省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

1966年6月,学校决定全校停课开始“文化大革命”。

1971年10月,学校恢复招生,房屋建筑专业招41人,供热通风专业招42人,共83人(其中单位选送16人)。

1978年9月,学校招收首届“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生42名。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张家口建筑工程学校由中专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校名定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隶属于河北省革命委员会领导,省建工局管理。

1981年12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过评审,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为首批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

1982年,河北省政府决定学院由省高等教育局管理。

1988年11月5日,河北省教委同意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举办函授教育(大学专科),从1989年开始招生。

2009年1月,教育部确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

2010年3月,河北省人民政府确定学院为2008-2015年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1年6月,学院朝阳校区二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三期工程启动规划设计。

2013年1月,学校顺利通过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验收。

2014年10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建筑与土木工程成为试点工程领域。

2015年7月21日,学校与北京建筑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在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共同签署了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协议,携手成立“京津冀建筑类高校协同创新联盟”。

2020年9月9日,学校入选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25年4月28日,河北省科学院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共建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实践基地”揭牌。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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