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大事记、史志、年鉴的收集整理及编报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督查、目标考核、信息公开和行业维稳信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省市区领导信箱和电话办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要会议、活动;承担机关公务接待、后勤保障、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工作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二)组织人事科。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党的建设,承担系统党建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承办机关和局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交通系统人武、双拥、预备役工作;承担局属社团、统战工作。
(三)宣传法制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文明创建、教育培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拟订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参与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执法证件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承担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实施区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财务会计和行业审计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发展的资金筹集政策,提出有关财政、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指导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工程科(铁路科)。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铁路、枢纽等规划;参与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拟订区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水路发展规划、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或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协调与管理、竣工验收和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区交通运输重点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工可、初步设计和后期评价;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有关程序管理、交工验收和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等工作;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控制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审核;依法处理交通建设过程中利益关系人的投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铁路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上级铁路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使用;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
(六)安全科技科。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全区公路、航道、城乡客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所辖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所辖水域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所辖水域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有关镇(街道)抓好渡船、渡口安全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和安保工作,负责干线航道船闸、普通公路桥梁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内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创建、抗震防灾、防汛救灾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
(七)公路管养科。贯彻执行有关公路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公路管理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区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年度管养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县道大中修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乡道大中修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质量管理和交工验收;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初审县道公路的路政许可;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考核、资金拨付、人员培训指导、特情处置管理和有关创建等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交管所对乡道的日常管养、路政巡查工作。
老干部科。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机关党组织、群团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