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各项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同区、县(市)党委和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协商、推荐和管理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抓好市总工会机关、产业工会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5、协助做好全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企(事)业的开办、管理等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7、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事务)公开、职工董(监)事、职工持股会、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参与企业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8、承担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每年全市“春风行动”整体活动方案;负责筹集帮扶救助资金;负责春风行动日常事务和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区、县(市)慈善捐款的统一使用管理;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帮扶救助政策和落实帮扶救助工作;指导各区、县(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开展工作。
9、承担杭州市总工会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市总工会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培育等工作,并对区、县(市)、市属局(公司)、产业工会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指导。
10、承担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员会、杭州市人民政府和浙江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