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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会务和局机关接待联络等后勤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立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和上报审批;承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上报审批和发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发证及期满后的换证。

(三)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 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 督察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负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考试考核;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安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 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依法组织起草相关文件;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负责局有关书记和区长信箱、区长公开电话、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负责局行政处罚的审核;牵头协调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全局性业务工作;综合负责全局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六)应急和防灾减灾综合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组织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 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编制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 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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