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一)整理广州市的音乐文学遗产;
(二)系统地开展广州市音乐文学史的研究工作;
(三)促进音乐文学评论、理论工作的提高与发展;
(四)关注分析音乐文学工作的现状;
(五)积极倡导创作活动,奖励有突出成绩的专业和业余创作人员;
(六)支持音乐文学教育事业;
(七)发现和培训青少年音乐文学人才;
(八)重视音乐文学编辑工作的提高与发展;
(九)加强音乐文学工作者同作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的联系,加强与其他学科专家的联系与交流;
(十)学会根据国家的著作权法,保障和维护会员的著作权益;
(十一)开展并加强同台、港、澳地区及海外华侨音乐文学团体、国际音乐文学组织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