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3、通过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和典型示范,引导农民面向市场,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4、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5、引导与服务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职能。
6、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反腐蚀能力。
7、培养和审批新党员,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审查和鉴定工作,表彰党员中的模范事迹。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内的发展计划和预算。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的权利。
10、贯彻执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引导群众进行科技兴农,指导群众积极发展商品经济,保障农村集体、个体发展经济应有的自主权。
1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同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权利;履行保障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13、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