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综治办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准确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定期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组织开展“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承担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严肃党纪、政绩和法纪,督促查处政法机关违法违纪案件和人员。
(五)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规、规章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见义勇为和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激发广大群众同犯罪分子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积极性。
(七)组织拖动政法战线的调研工作,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政法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使政法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八)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好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
(九)承办市委、市政法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