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四)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五)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我市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全市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贵港科技创新智库。
(六)实施“五个一”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七)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自治区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八)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区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国(境)、区外科技人才来贵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九)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和参加科技创新大赛系列活动。
(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协系统科普设施、场馆(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对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管理,对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科协以及科技工作者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社区科协等基层科协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十二)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