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承担区长公务活动统筹安排;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会务组织及纪要整理工作和议定事项以及有关重要工作、重要领导重要批示件、交办件的跟踪、督促、落实;承担区政府及区政府党组的重要文稿、区长日常文稿的起草统筹;承担区长公务活动资料、影像资料和区政府重要会议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承担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编辑工作。负责区长文稿收集和整理工作;承担区长机要服务工作。
(二)秘书二科(金融科)。承担分管副区长公务活动统筹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办理编制、人事、审计、综合经济、发展和改革、气象、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投融资管理、金融、督办督查、财政、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水务、供销、生态移民、商务、商贸流通、招商引业、会展、外经外贸、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调查、增比进位、国情国力调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国家安全、维稳、信访、公安、税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和调研工作。负责处理金融等方面工作。
(三)秘书三科(人民防空科)。承担分管副区长公务活动统筹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办理人民防空、自然资源、风景名胜区管理、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征收、安置、确权、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市政管理、土地储备、园林绿化、公园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和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接全区人民防空工作;拟订区级人民防空经费计划;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监督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和供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业务培训。
(四)秘书四科(外事科)。承担分管副区长公务活动统筹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办理对外联络、外事、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非公有制经济、节能降耗、民族宗教、民政、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司法、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交通战备、交通管理、铁路建设、铁路护路、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和征兵、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医疗保障、大数据、老年事业、妇女儿童、青年、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和调研工作。负责处理外事及对外联络等方面工作。
(五)文书科(区政府总值班室)。承担文电收发、传阅、分办、核稿、报备等工作;承担区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日常工作;负责国旗、国徽、档案管理及机要通信、报刊征订、收发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系统印章的管理;承担机关文印管理和保密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编辑出版《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公报》;编写《区政府大事记》;负责为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及时充实和更新提供材料;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相关标准及政策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府办信息化规划、建设与技术保障;办理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方面的文电、会务、督促和调研工作。承担区政府总值班和区政府办日常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和动态,传达和跟踪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批示、指示;调度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紧急敏感事件;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担各项政务值班制度建设;承担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涉及观山湖区业务的办理工作;承担区委常委会议涉及区政府领导的通知和反馈;承担非工作时间上级单位不涉密文电的接收、转办工作;承担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六)信息调研科(建议提案科)。承担《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对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完成省政府研究室和市政府研究室安排的研究课题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起草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区政府主要领导部分重要讲话文稿;收集整理和分析宏观政策走向,听取专家学者对重大问题的咨询意见,报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为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调研、处理、反馈工作,编发区政府政务信息刊物,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信息约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信息化网络安全保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全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各级人大、政协机关组织的各类视察、调研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来文和相关业务;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联系各镇“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建立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区级权责清单拟订、调整,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结、监管等工作;规范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清理整治“红顶中介”。
(七)行政科。按规定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有资产、节能等方面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机关事务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后勤保障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执行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承担区政府办公室内部接待、政府采购和节能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目标绩效管理、党建、扶贫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工作;承担区政府党组党务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纪要整理和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内部相关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